全市燃煤锅炉不改燃就强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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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9:08 每日新报 | |||||||||
加大煤烟型污染控制力度李海燕 新报讯【记者李海燕】今年,本市将继续加大控制煤烟型污染的力度,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凡是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改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燃煤设备,环保部门和燃煤设备坐落的各区、县政府,将负责将其强行关停并拆除。
据悉,市政府近日批转了市计委和市环保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燃煤锅炉改燃和拆除并网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严格控制燃煤污染,要求市内六区现有的大型公共建筑燃煤设施,必须改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现有的工业燃煤锅炉、窑炉,要逐步改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或者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全市各发电厂和10吨/时以上的工业锅炉,必须逐步采用洁净燃烧技术。到明年底,全市 18个区县政府所在地及其他建成区,要基本完成10吨/时及其以下燃煤设施的改燃或拆除并网任务。环保部门从现在开始加强执法监督,对燃煤设施的污染问题进行限期治理,督促燃煤设备进行限期改造。 据悉,《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重新修订,环保执法人员还将加强对锅炉排放的检查和监督,保证污染物的排放稳定,达到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凡发现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超标的,环保部门都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超标单位名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