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实施"阳光工程" 专项经费培训16万农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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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9:49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5日消息:2004年,湖南将实施“阳光工程”,培训农民16万人,其中80%的农民将实现在非农领域的就业。昨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启动仪式电话电视会议,部署今年“阳光工程”。 会议透露,国家农业部、财政部等6部门将向湖南投入1600万元实施“阳光工程”,省财政也安排了800万资金,全省地方各级财政也将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培训工作。
“阳光工程”是一项政府行为,主要任务是以开展非农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辅导开展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其中,职业技能培训是以定点、定向和订单培训为主,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建筑、家政服务、餐饮、保健、制造等用工量大的行业职业技能。阳光工程项目资助对象为18—45岁的青壮年农民,参加培训的农民可以得到财政扶持资金的直接补贴,减免200元左右的学费。今年是“阳光工程”开局之年,我省必须完成培训农民16万,转移农村劳动力12.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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