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不准三个不批一个从严青海严格保护土地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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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9:59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近日,记者随青海省人大组织的土地执法检查组和“江河源”环保世纪行采访组赴西宁、海东了解到,在西部大开发向纵深推进的形势下,青海省坚持落实严格的土地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制度不放松,土地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青海省针对当地耕地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矛盾突出等实际情况,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统筹兼顾,集约用地,开源和节流并举”的原则,努力盘活存量用地
青海省在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中要求各地切实做到“五不准”,即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还草为名将平坦地区和耕地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挖沙取土发展养殖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坚持“三个不报批,一个从严”,即凡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园区、新区)和城市建设用地,一律不报批;凡是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一律不报批;凡是没有通过建设用地预审的一律不报批;从严审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从严控制规划的修改和调整。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和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实现经济发展集约用地、耕地保护协调一致。 青海省通过落实严格的土地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措施,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已达到689.7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80.9%。正在实施的6项土地整理项目保证耕地“占补平衡”2.6万亩。省内4个园区用地全部放在存量土地利用上,重点工程征地也最大限度地避开占用基本农田。执法部门先后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911件。全省基本形成了依法保护、从严管理土地资源的高压态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