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入室歹徒不要搏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0:19 光明网 | |||||||||
杨菊凤 6月24日晚,辽宁葫芦岛市连山电视台播发公安机关的治安预报时说,进入夏季以来,攀爬阳台入室盗窃作案增多。如果居民发现有人入室盗窃,不要鲁莽行事,要采取开灯、发出各种动静等方式,将盗贼吓跑,然后及时报警,让警察来抓捕盗贼。
6月28日,该公安分局民警道出了这个忠告后面更深层的含义:“财物丢了可以再获得,但是人的生命失去了,是无法挽回的。公安机关执法理念也应该与时俱进,要树立珍惜生命意识,以人为本,这也是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他说,勇斗歹徒,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是社会所提倡的,但是不分双方力量对比以及场合等因素鲁莽行事,往往歹徒抓不到,自己还要受到伤害,乃至失去生命。 不过,他同时也指出,公安机关没有提倡居民勇斗入室盗贼,并不是说就不鼓励见义勇为了,只是认为勇斗歹徒应该讲究策略,不要作出无谓的牺牲。(《北京青年报》6.30杨菊凤文)(来源:文摘报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