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机延误现金赔偿 深航标准率先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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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0:5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昨从深圳航空公司获悉牞《深航顾客服务指南》将于今日向全社会公布,引人关注的是,该指南出台了国内首个关于班机延误的现金赔偿标准。 《指南》第十二章指出:因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四种属于深航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延误时间4(含)—8小时,补偿不超过顾客所持机票票面价值的30%;延误8小时(含)以上,补偿不超过顾客所持机票票面价值的100%。
此外,与其他航空公司服务标准相比,深航还在若干方面进行了创新:为乘机旅客提供人身意外补偿保障,普通旅客赔偿限额为57万,其费用已包含在机票内牷航班超售给予现金补偿;承运货物晚到给予经济补偿;客票遗失无须去公安机关挂失等。 (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