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航首推延误赔偿4至8小时赔票价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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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1:55 新晚报 | |||||||||
深圳消息 记者昨日从深圳航空公司获悉,历经六个月之久的《深航顾客服务指南》将于今天向全社会公布。 《指南》第十二章指出:因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四种属于深航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延误时间4(含)—8小时,补偿不超过顾客所持机票票面价值的30%;延误8小时(含)以上,补偿不超过顾客所持机票票面价值的100%。这是国内航空公司出台
此外,由于深航原因使托运行李超过约定或规定期运抵,延误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补偿该票货物运费的50%,24小时以上的补偿100%运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