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拍卖公司为竞买人造假证逃税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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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3:03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7月5日电(记者毛朝敬)四川省自贡市工商局近日指出,拍卖公司为竞买人造假证逃税,要受处罚。 据四川省自贡市工商局反映,最近,自贡一拍卖公司受委托,拍卖了一处1000多平方米的房产,刘某以120万元成交价竞得一处房产。事后,竞买人刘某向该拍卖公司提出,为了少交税,希望更改成交确认书,即把拍卖的成交价由120万元更改为60万元。该拍卖公司竟
自贡市工商局会同市中介办进行调查核实后,自贡市中介办、经贸委立即督促竞买人刘某补交了偷逃的3.6万元税费,责成拍卖公司作出检查,并对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同时自贡市工商局对拍卖公司给予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