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航出台国内首个航班延误现金补偿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4: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航班延误最高赔付全票价 本报深圳今天消息 记者周敏报道:从今天起,旅客遇到航班延误,有可能获得票面价格百分之百的现金赔付,而不仅仅是“给个盒饭拉到旅馆”。全国首个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标准,由深圳航空率先推出,并以《服务指南》方式公开向乘客承诺,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种原因延误方补偿 深圳航空公司今天起试行的《顾客服务指南》,对各界高度关注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各种航班延误情况,该《指南》作出了详细界定。属于航空公司原因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有四种: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等原因;不属于航空公司原因,不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有五种: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原因、旅客自身原因。 深圳航空今天起实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国内航空公司出台的首个关于航班延误的现金赔偿标准。 深航相关负责人表示,《服务指南》视为航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条款对深航和顾客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违反,对方有权依此《指南》追究相应责任。推出《服务指南》,向社会公开承诺航班延误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为了改变以往航班延误后,“小闹小赔,大闹大赔,不闹不赔”的不合理现象。 该负责人也表示,已经预计到《指南》推出后将会遇到的困难,如,航班延误原因难以确定,实际操作可能遇到各种困难;对旅客的约束力不强等等,必须在施行过程中作出调整。因此目前为试行阶段。 托运行李晚到赔1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航空公司的《指南》中同时作出了多项现金补偿规定,除航班延误外,还有“行李晚到”、“货物延误”、“航班超售的服务”等等,被专家称为“目前国内民航业中最完善而明确的现金补偿标准”。《指南》还同时承诺,深航旅客在发生人身意外后,有可能获得107万元的高额赔偿,远远超出民航总局规定的7万元。 《指南》还规定:托运行李晚到时,如当天不能到达,给予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人民币100元。若因航班超售造成已定妥座位并购票,正常办理手续的旅客未能如期成行,将给予票面价格30%的补偿,并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票款差额多退少不补。 人身意外最高赔107万 深圳航空在《指南》中,还大幅提高了旅客人身意外伤害的赔付标准:持深航会员卡金卡的旅客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7万元;持银卡旅客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7万元;普通旅客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7万元(以上赔偿金额的100%赔付仅限于死亡及一级伤残意外事故)。 此赔偿是由航空公司出资另行为旅客购买的商业保险,旅客无需额外支付保险费用。旅客在机场购买的航空意外险可同时享受。 南航国航东航即将出台细则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彭卫、通讯员唐勇报道:随着民航总局《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的发布,关于航班延误补偿细则的发布已经如箭在弦。今天上午,深航推出了颇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补偿细则,南方航空公司也表示,正在就航班延误的补偿细则做最后的修补,南航、国航、东航三大航空公司还将在近日联手发布统一的执行标准。 南航表示,目前三大集团统一细则的制定已经到了收关阶段,为了增强该条例的可操作性,航空公司正在如何保证延误责任界定的公正、透明和保证补偿地点、时间能与旅客高效出行相适应两个方面做最后修订。 据悉,为督促各航空公司补偿细则尽快出台,总局原则同意补偿细则制定时只需针对公司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和工程机务四种属于航空公司责任的情况作出补偿。(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