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两份结果迥异的鉴定书该如何采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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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6:20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7月5日电(唐颖、奚彬)一名大学生残忍杀害女友后被刑事拘留,但是,关于他作案时是否患有精神病、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两级司法鉴定机构却出具了两份可造成生死结果迥异的鉴定书。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该如何采信呢? 今年2月13日,徐州师范大学学生张凡向警方投案自首,承认自己杀害了与自己同居的女大学生张某。花季少女张某身中40余刀,现场惨不忍睹。
5月17日,此案由公安机关报送徐州市铜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在报捕材料中发现两份完全不同的精神疾病鉴定书。徐州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出具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认定,张凡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而江苏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则认定,张凡无精神病,作案时有刑事责任能力。 选择哪一份鉴定书,不仅是罪与非罪的界限,而且对张凡意味着生与死的不同结果。检察官在细心审查鉴定书的同时,提审了张凡。审讯中,张凡要么表现得语无伦次,要么沉默不语。如何正确采信鉴定书,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个难题。 细细审查案卷,检察官发现,张凡从第三次提讯开始及在以后的鉴定检查中,均声称几年来夜晚常感到有人跟着,作案时感到有人开车撞他,但张凡所提供的证人却无人能证实这一点。多年来,张凡在学习、生活和交友上均无精神异常表现。检察官又调取了张凡在杀人后去医院包扎伤口的证据,医生证明张凡当时神志清楚。 检察官注意到,在案发后接受当地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张凡曾辩解道,女友张某贪图物质享受,当索要情人节礼物——白金项链不成时,竟用刀划伤了自己的手。自己一怒之下,才夺过刀子将女友杀害。但在被害人张某的父亲向检察机关提供的日记中,张某却这样写道:“我好像又没钱用了,已经下定决心不问我妈妈要钱了,可怎么也不能眼睁睁看张凡饿死……” 张凡究竟因何对女友起了杀心,目前仅有张凡一人的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可供验证,检察官也不得而知。但电视录像表明,张凡在案发后,神志清楚,思维严密,语言逻辑性很强,把过错推向被害人显然是欲减轻处罚。 综合全案各方面的证据,铜山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江苏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合情合理,分析透彻,与相关证据相互印证,构成了“证据锁链”。张凡无精神病,作案时有刑事责任能力。近日,检察机关依法批准将张凡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