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肃处理“3·2”沱江污染事故第二批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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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8:53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7月5日电(记者刘海、丛峰)记者5日从成都市青白江区获悉,“3·2”沱江污染事故”第二批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成都市青白江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赖建能受到撤职处分,成都市青白江区分管环保的副区长郑兴华引咎辞职。 据了解,成都市青白江区环保局在对今年3月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管理问题上执法不严、监管不力,贻误了事故处理时机,导致污染危害扩大。该区环保局原副
此外,青白江区环境监理所所长张山因在污染事件中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受到撤销监理所所长职务的处分。青白江区环境监测站副站长顾天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 今年2至3月,位于长江上游一级支流沱江岸边的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厂,违规技改并试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氨氮含量超标数十倍的废水倾泻而下,导致沱江流域严重污染,造成沿岸近百万群众饮用水暂停供应,直接经济损失约3亿元,生态环境惨遭破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