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不能只认不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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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0:14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江金骐报道朝阳区绿化局自推出绿地认养工作以来牞先后有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和400多名个人认养了绿地。截至目前,全区近190万左右平方米的绿地被认养,这意味认养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记者昨天在朝阳公园南路看到,一块被认养的绿地,因为绿草少得可怜,所谓的绿地几乎就是个“瘌痢地”,而旁边却立着两块写有“珠江绿洲公司认养绿地”的大牌子,相比之下,实在有此不大合适。
其实,类似朝阳公园南路“有人认、无人养”的绿地,在将台路、双龙小区、潘家园等地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记者从朝阳区绿化局了解到,各种企业、事业、社会团体认养绿地,认养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可以在该绿地区域范围内竖立标志牌,标明该绿地由某某单位认养,但是,认建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据绿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和管理措施进行养护。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