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国航、东航三公司拟统一延机补偿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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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0:46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永华) 昨天,深圳航空向全社会公布《深航顾客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承诺了向顾客提供包括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的现金补偿标准在内的整个服务过程的多项优质服务。随后,包括南航在内的各航空公司都将陆续出台相关的补偿标准。有消息称,三大航空公司将统一补偿标准,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最后证实。 三大航空可能统一标准
南航有关人士昨日表示,其补偿标准的初步方案已经出台,但目前正在制订细节问题。有关人士提到,补偿方案并不是简单地向旅客补偿多少的问题,还涉及到许多方方面面,例如,如何判断责任、如何与旅客最好地沟通、如何结算等问题,因此虽然初步方案已经具备,但对外公布则会在本月,或本周内。 有消息说,目前南航、国航、东航三大航空公司准备在近日联手发布统一的补偿标准。南航对此并没有明确承认,只表示大家有这个意向,但并未最终确定下来。该人士说,由于各航空公司不希望这个补偿标准成为恶性竞争的一种手段,因此希望能在标准方面能相互“沟通”一下。 此外,有业内人士认为,各航空公司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成为大家争夺市场的手段之一,但相信三大航空公司的补偿标准不会比深航“更进一步”。 航空公司原因延误赔现金 航班延误是社会各界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是航空公司最不愿意看到的,也最棘手的难题。在昨天新出台的《指南》第十二章“不正常航班的服务”中,深航除了承诺及时传递航班信息、为旅客提供航班延误时的客票和餐饮、住宿等服务外,还明确了因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四种属深航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的经济补偿标准,即:延误时间4(含)~8小时,补偿不超过所持客票票面价格的30%;延误8小时(含)以上,补偿不超过所持客票票面价格的100%。这些补偿规定既是深航首次向社会公开承诺航班延误的补偿标准,也是国内航空公司出台的首个关于航班延误的现金赔偿标准。 货物迟到机票超售可获赔 航班超售是各航空公司均会采用的一种营销方式,航空公司对超售造成的旅客未能顺利成行一般提供“优先安排后续航班”等服务,而在《指南》第六章关于“航班超售的处理”中,深航承诺:若因航班超售造成已定妥座位并购票,在航班截载以前来到办理乘机手续柜台,且旅行证件符合规定的旅客未能如期成行,将给予该所持票面价格30%的补偿,并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票款差额多退少不补。同时,根据旅客等待后续航班时间的长短,按深航不正常航班服务标准为旅客提供相应服务。 对所承运的货物,深航承诺在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及时运抵目的地。如果因为深航自身原因造成顾客交运的货物超过约定或规定期限运抵,深航将对顾客进行经济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