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特困生 伙食有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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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3: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省物价、教育、发改委、财政等7厅局联合下文,规定各高校学生食堂不得由个人承包,高校要对特困学生实行伙食补助等,以确保高校学生生活。 为解决特困学生的生活问题,自今年4月起,对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给予伙食补助。中央部委(局)所属高校和省属高校(含省直厅、局所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本专科生按在校生5%的比例,按每人每天4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时间
另外,对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高校学生食堂在2005年底之前免征营业税;对高校宿舍、食堂、澡堂等生活用水电气统一按居民用水电气价格,现行高校用气用水价格低于居民用气用水价格的,仍维持现行价格水平不变;各高校要严把学生食堂经营准入关;高校学生食堂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低价饭菜,保证每一个贫困生最基本的伙食水平。 (孙昊)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