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老板竟私扣学生成绩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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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6:4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张卫华实习生冷海晶报道:一小学生在地摊上赊钱“抽奖”没钱还,放假前竟被地摊老板扣留了成绩单。昨日,一名学生家长向记者讲述了他儿子的遭遇。 刘先生说,他儿子小宝\(化名\今年9岁,就读于汉口常码头某小学三年级。这个学期,小宝曾在校门口电话亭前的一处地摊上赊钱玩“抽奖”,前后一共赊了5元钱。7月1日中午
回家后,刘先生要看成绩单,小宝只是闭口不答。而且小宝还翻箱倒柜收集废报纸拿去卖了1元多钱。最后在刘先生逼问下,小宝才说了自己的遭遇。小宝说,每抽一次奖就得付老板0.5元钱,有时身上没钱,老板便怂勇他先抽,日后再还钱。前前后后,小宝共欠老板5元钱。而且小宝经常都没吃早餐,省下钱去抽奖。 1日下午,刘先生和儿子一道来到了学校门口的小摊,交了5元钱,才赎回了成绩单。 刘先生气愤地说,小孩子为了抽奖有时候早饭都不吃,这种“抽奖”势必对孩子身心产生不良影响。这些学校周边的小摊贩,真是昧着良心赚钱。 据省消委工作人员介绍,虽然《消法》对此类事没有明确规定,但地摊老板对孩子采取赊账的交易方式显然是不合理的,有诱骗的嫌疑。 水果湖律师事务所罗杰律师认为,我国法律规定,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0岁以下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所签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从法律上讲,学童一方可以对赊账后果不予承担。一些家长实际上也知道这个道理,但考虑到孩子自身的安全问题,大多数选择了“蚀财消灾”。如此一来也纵容了店家的行为。 编后:5元钱是小事,可是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却是大事。据了解,江城一些中小学校周边还有不少可能会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经营行为,对此,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管理,该取缔的要严格取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