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与各市州签订清欠工作目标责任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6:47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姜平、通讯员谈华初报道:昨日,在全省清欠工作会议上,副省长韩忠学代表省政府与各市州签订了我省清欠工作目标责任书。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款问题的通知》,我省清欠工作总的目标是:从2004年起,用三年时间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用一年时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用一年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防止拖欠问题的机制。
具体目标如下:一是已有拖欠工程款分三年偿还,按年度和工程分类制定工作目标;二是2004年8月底完成已确认的拖欠工程款还款计划的制订和还款协议的签订工作,并按计划和协议约定及时还款;三是2004年基本解决2003年当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5年春节前解决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四是2004年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和今年新开工的项目,不再产生新的拖欠。 各市州政府每半年要向省政府报告一次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省政府将派出联合监察督办组,每半年对各市州开展清欠工作和执行年度清欠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据介绍,一年来,全省共清理出拖欠工程款项目5114个,拖欠工程款总额66.5亿元;清理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982个,拖欠总金额2.99亿元。目前,全省已偿还拖欠工程款25.4亿元,占拖欠总额的38.2%;兑付拖欠农民工工资2.59亿元,占总额的86.6%。 我省清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差距较大,少数拖欠单位甚至恶意拖欠;政府投资工程拖欠严重;一些建设单位以种种借口不按约定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影响了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