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为连锁业松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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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7:0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我市连锁企业将迎来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如开设门店的行政审批、经营许可手续简化,企业所得税最低可在现有基础上降低18个百分点等。昨日,10个市级部门在重庆市连锁经营工作会上为连锁企业发出了“松绑令”。 据介绍,此前国务院和我市都先后出台了支持连锁经营有序发展的相关文件,但其中不少措施因多种原因并未完全落实,以至连锁企业新开门店遭遇办证难、收费乱、效率低等
为兑现有关优惠政策,这次由市商委、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公安交管局、市烟草专卖局等10部门共同制定了《重庆市支持连锁经营发展的实施办法》,在行政审批和经营许可、税收缴解和政策支持、市场行政监管、交通管理等四个方面落实了具体优惠措施。 该《办法》规定,连锁经营企业在开设直营非独立核算门店时,可将总部获得的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交到所在地相关行政机关备案,即可申请登记注册;而在此之前,一个连锁超市开设新门店则须到10余个职能部门审批盖章,即使顺利也要1个月才能办完所有手续。 该《办法》还规定,连锁企业在达到一定标准时,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在此之前,我市连锁企业绝大多数的该项税率均为33%。 此外,该《办法》还规定,连锁企业在本市范围内跨区经营的直营门店,其增值税结算由总部按规定办理;各部门对连锁企业的检查以总部为主,以联合检查为主,避免多头执法,减轻企业负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则要给连锁企业车辆入城、临时停放尽量提供便利。 市商委介绍,要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连锁企业要做到规范经营,拥有一定数量的直营门店,并须经市商委会同有关市级部门确认。有关人士估计,目前我市有资格享受该优惠政策的连锁企业约有20来家,下一步经过规范发展则可能大幅增加。重庆连锁与京沪差距大 在2003年的全国连锁企业30强中,我市在西部独占两席,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不过,与京沪地区相比,我市的连锁经营发展存在很大差距,需要迎难而上做大做强。 市商委介绍,去年我市连锁经营销售额为97亿元,占社零总额的比重为11.6%,同期上海的这两项数据分别为1000亿元和45%,我市与之相比分别差了9.3倍和33.4个百分点;同期北京的这两项数据分别为463亿元和24.2%,我市与之相比差了近4倍和12.6个百分点。 (本栏稿件由记者 陈斌 采写)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