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修改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取消身高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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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7:49 新华网 | |||||||||
个子不高、乙肝“小三阳”、眼睛视力不好……这些限制报考公务员的条件现在放宽了。昨天,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重庆市有关部门已正式联合行文,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作出适当修改。 市人事局公务员处负责人介绍,由于原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部分规定的限制,重庆市每年招录公务员都会有一些优秀人才被拒之门外。对此,不少市民通过网站、信件等方式要
新标准主要有三处修改: 身高限制被取消。以前,报考公务员体检,男性身高须1.60米以上,女性身高须1.50米以上。而根据新规定,今后,除器质性身高异常(比如侏儒),男性、女性不论身高多少,均不受限制。 单纯“小三阳”为合格。原公务员体检录用细则规定,肝功能检测发现单项转氨酶超标以及“小三阳”,体检为不合格。在这次修订中,市人事局、卫生局充分听取了专家意见,将日常生活不具有传染性的“小三阳”调整为合格。 4.0的近视眼也OK。单眼裸眼视力均大于或等于4.0(0.1),或双眼矫正视力(矫正镜片在800度(含)以下的),大于或等于5.0(1.0)为合格。而原标准中,单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8(0.6)。 不过,由于公、检、法、司法机关工作特殊,录用公务员的身高、视力等体检标准仍照原有关细则执行。(记者 何昌钦实习生汪池定)(来源:重庆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