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防洪规划通过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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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8:33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郝彦鹏)6月28日至30日,水利部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海河流域防洪规划审查会议。会议分析了海河流域所面临的防洪形势,明确了流域防洪体系建设目标,落实了流域防洪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通过了海河流域防洪规划。 海河流域地处京畿要地,是我国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包括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内蒙古、辽宁等8个省、市、自治区的全部或部分地区,面积31.8万
本次规划的近期目标是“全面恢复、重点提高”。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海河流域主要河道治理、蓄滞洪区建设等工程以及水情测报、防汛决策支持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建设,为海河流域防洪安全体系建设打下坚固基础,使主要河系中下游地区的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利用堤防超高强迫行洪运用可抗御20世纪海河流域曾发生的最大洪水。对威胁京津地区安全的永定河,防洪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通过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使北京、天津两直辖市的防洪能力达到或超过200年一遇;石家庄市近期达到100年一遇,中等城市达到20至50年一遇。重点支流河道达到10至20年一遇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