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起献血请带身份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9:07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黎奎实习生余从明)7月12日起,献血时请带上有效身份证。昨日下午,市血液中心通过媒体向我市广大无偿献血员呼吁。 据市血液中心有关人士介绍,为了献血者献血后的原始资料准确无误,并得到妥善保管和信息的微机录入,以便献血员合法权益(包括急救时优先用血等)和身体健康,从本月12日起凡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件等带有照片和身份证号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