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城民工须纳入医保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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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9:2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的文件。该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关于这类人群的医保缴费基数,可以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此次要求,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我国
据了解,该文件还建议,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将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充分利用银行、邮局等社会窗口,委托办理缴费手续,为这些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相关人士表示,本月内,湖北省等部分省市的劳动保障部门已经有望根据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用工的特点和医疗需求,出台具体的操作方案。(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