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航出台国内首个现金补偿标准》南航、东航暂无回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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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9:23 汉网 | |||||||||
昨起,深航在国内首家实施关于班机延误的现金补偿标准。对此,东航、南航和国航三大集团在汉分公司反应很低调,均称补偿需按照集团的统一要求,目前还未接到相关通知。 4日,深圳航空公司正式向社会公布《深航顾客服务指南》。根据该《指南》,从昨日起,深航在国内首家实施关于班机延误的现金赔偿标准:因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四种属于深航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延误时间4(含)~8小时,补偿不超过顾客
和深航相比,其他航空公司表现低调。东航武汉公司、南航湖北公司有关负责人称,补偿标准由集团统一确定,目前集团的补偿方案尚未出台,出台后将向社会公布。 业内人士分析,三大航空集团补偿方案“难产”是有原因的,深圳航空公司作为一家地方航空公司,欲在三大航空集团的“挤压”下更好地生存,必须在服务方式和经营策略上吸引乘客。而三大航空集团航班、航线、飞机和深航相比,数量庞大,航班延误的几率要高得多,像深航这样拿现金补偿,需要很大的勇气。同时,由于航班延误的因素很多,国内无专门的仲裁机构,如果出台具体的方案,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引起纠纷。 国际上比较通行的航班延误补偿办法是:延误4小时以上,安排餐食、住宿;延误5小时以上,赔偿票价的50%;延误10小时以上,按票款全价赔偿。(记者刘光菊实习生邓艳 汪晓艳)(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