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事厅原党组书记赵洪彦受贿案公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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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10:03 东南快报 | |||||||||||
赵洪彦,1944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捕前曾任黑龙江省绥化地区地委书记、黑龙江省人事厅党组书记。 检察机关指控赵洪彦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赵在任绥化地区地委书记期间,曾先后收受6笔共58万元人民币贿赂;在任黑龙江省人事厅党组书记期间,先后收受19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折合8.0699万元人民币)贿赂。另外,赵对其298.3467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庭宣布对此案将择期宣判。(来源: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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