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补偿需要多方磨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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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10:37 每日新报 | |||||||||
民航专家指出张琦 继深航率先推出航班延误补偿标准后,昨日,国航、东航、南航三大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在近期向社会公布各自方案,并表示会依据民航总局的框架意见制定具体标准。
中国民航学院专家李晓津表示,目前,民航实践中执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因航空公司造成航班延误,承担的义务也只限于“提供餐食和住宿等服务”。航空公司出台经济补偿方案无疑是一次全新的尝试。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仍会有推敲之处,执行中也需要经过很长时间的磨合。 专家指出,航班延误后,旅客所耗费的时间价值如何衡量,一些旅客因航班延误造成的“递延损失”怎么计算,一部方案远远不能解决。其实,作为主管部门,出台指导意见,是希望航空公司能够通过一部方案,首先保证旅客的利益,同时也督促航空公司自身改善民航服务,提高航班正点率。“毕竟,如果延误了就赔偿,航空公司也吃不消”。 早在6月底,民航总局就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按照总局计划,今年年内,各大航空公司均要根据该《意见》出台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业内表示,民航总局已在全系统展开了“正点行动”,直接向延误“开刀”。今后,航班正常率与各航空公司的航线、航班的经营权挂钩,对于航班延误率较高的公司,其航班总量和航线将受到限制。 新报记者张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