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死11人的龙岩“4·14”矿难处理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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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10:4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龙岩“4·14”矿难行政责任人处理公布,该市新罗区区长张天洲被行政警告。昨日,省政府召开第13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对非法开采引起的龙岩“4·14”矿难行政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月14日晚10时30分左右,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林坑煤矿燕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导致11个民工死亡。
具体处理如下:龙岩新罗区区长张天洲被行政警告,新罗区雁石镇煤管站站长陈兴林、矿管所所长汤金照、企管站站长陈钟生被行政撤职;雁石镇镇长陈有鸿、雁石镇派出所所长杨全被行政降级;龙岩市电力公司经理苏明智、龙岩市新罗区矿管办主任邱育英、新罗区煤行办原主任兼省煤炭协会副会长郑振欣被行政记大过;其他责任人员由龙岩市按有关规定处理。 此次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新近取消的福建16项行政许可事项所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处理意见汇报等事项。 N本报记者 关永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