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次拨打110报警不出警 湖南渎职民警被判拘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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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11:0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长沙7月5日电(曹陆军、黄光)湖南常宁市9岁小女孩丽丽(化名)被歹徒强暴,受害者家属3次报警而无民警出警,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日前,当地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吴志刚拘役6个月。 今年5月14日凌晨1时,一名歹徒摸进常宁市宜阳镇茶箭村村民夏某家,将其年仅9岁的女儿丽丽抱走后强奸。在案发过程中,受害者家属和村民3次拨打110报警,但常宁市公安局
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志刚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在接到110报警中心的指令后没有出警,以致造成恶劣的后果和社会影响,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和公安部《110出警工作规则》第十一条,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6个月拘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