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不起60元“插秧费” 老师逼迫学生辍学19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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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15:05 东北新闻网 | |||||||||
今年5月24日,通河县富林乡中学的学生放假4天,加上“五一”期间的5天假日,他们总共要休息9天。学校要求放假结束后,每名学生要完成60元的“插秧费”任务。据学生讲,有的老师告诫学生:“要想继续在这儿念书,不交插秧费是不行的。”对于毕业班的学生,学校甚至下达了“不交插秧费就不发准考证和毕业证”的指示。没想到,就因为交不起这60元的插秧费,竟有20多名学生被迫辍学。
学生辍学缘起“插秧费” 6月6日,通河县富林乡中学初三一班的田甜背着书包回家了。第二天,她没有去学校上学。她对记者说不上学的原因是“爸爸上学校去闹,老师不给好脸色”。“我这还咋在学校念了?”田甜愁眉不展地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田甜是学校核定的贫困生,自从学校下达交60元插秧费的任务后,田甜的父亲田艳坤对学校的做法非常不满。田艳坤说:“我家两个孩子在富林乡中学念书,都是贫困生,按照学校下的任务,我家就要交120元插秧费。现在正是农村用钱的季节,我上哪去弄120元钱?” 田艳坤说:“我家田甜得了皮肤病,浑身是血泡,在县医院开一盒药就六十多元,我让女儿拿着医院的诊断书找老师说明情况,看能否照顾照顾。老师请示校长后告诉田甜,‘不行。’这下我火啦,找校长干了一仗,并质问他收插秧费的依据是什么,校长拿出了县教育局的文件,说是县里让收的。” “再说,插秧是个技术活,一般的小孩子是干不了的。”田艳坤说,“我儿子田龙今年14岁,上初二,和他姐姐还有另一个同学给民生村高世德家插秧。下水田插秧时没有能穿的小水靴,他只好穿了大人的水靴,结果进入水田后迈一步脚拔出来了水靴却陷在了泥里。无奈之下,我儿子用绳子把水靴捆绑上,一天下来挣了十块钱。可第二天,人家就不用我儿子了。” 与田甜和田龙有着相似遭遇的还有数十名学生。 一些家长向记者介绍,从孩子上初一开始学校就收插秧费,已经收了好几年了,家长对此意见很大,但孩子都不让家长到学校找老师理论。考虑到怕孩子在学校为难,家长们一直都忍着。 初三三班的张靖宇告诉记者,一开始老师就要钱,不交钱就让我铲地、插秧,由老师负责联系活儿。“可后来老师又变卦了,让我去砖厂干活,还说‘只要在这儿上学就得交钱’。” 身体瘦弱的范琳琳今年16岁,是学校确定的贫困生。由于交不上60元钱插秧费,她不得不面临被退学的危险。“后来,老师告诉我,我的插秧费就从这次县里拨下来的贫困生补助款里扣除,让我问家长同不同意。”琳琳告诉记者。琳琳的家长也称,这期间,老师给她打电话称,如不交插秧费,下一年范琳琳的贫困生名额可能就保不住了。6月29日,范琳琳将家长同意用贫困生补助款抵插秧费的决定转告了老师。 校长:这是在上“劳动课” 三年前在富林乡中学毕业的宫伟是惟一敢与记者一同去找校长杜斌的人。据宫伟讲,他2001年初中毕业时,由于没有交上“插秧费”,毕业证被学校扣下了。 6月28日,杜斌校长听完记者的采访意图后,详细地介绍了关于学校收取插秧费的一些情况。 杜校长说,这一活动是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的社会实践、勤工俭学活动。据杜斌校长介绍,根据县教育局的文件要求,这次勤工俭学活动创造的价值三分之一返给学生,其余学校留用。 他说,此次活动是从5月24日开始的,学校放了9天假。我们把老师分到各班,学生分组,由老师带领学生统一组织劳动,每名老师负责4至6名学生。按照县教育局劳动四天每天劳动6小时的要求,结合富林乡的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创收标准,即当地插秧费每天为50元,我们按成人的收入的一半换算,制定每生每天完成25元插秧费,学校每天收学生15元。“我们按照这个标准组织学生劳动,如果在4天内收入不足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杜校长还告诉记者,该校除今年的毕业生外,在校生共有120余人,其中有53名贫困生。 复学的学生要补交插秧费 据家长向记者反映,学校根本没有组织学生集体统一劳动,而是给学生放假自寻出路,并且以是否交上60元钱为勤工俭学活动的考核目标。 对此说法,杜校长解释说,这次活动的效果是“三个三分之一”,即三分之一的学生是在老师的组织下统一劳动,另外三分之一的学生在老师与家长对接后单独劳动,剩下三分之一的学生和家长对此次活动有意见,“即不参加劳动就不能完成任务”。“我们要求这部分学生必须补上劳动课!”杜斌校长说。 据学生家长反映,学校倡导的这次活动其实是以收钱为目的,有的学生因此辍学,有的学生用县里的贫困生补助款抵交插秧费,还有的学生因此没能得到准考证、毕业证。 对此说法,杜斌校长说:“辍学的现象是有,总共有二十多名学生,不过我们现在已经把他们都找回来上课了。我认为别的学生通过劳动创造了价值,而那些没劳动的学生对参加劳动并创造价值的同学而言是不公平的。所以我们先要让这部分同学补上其他同学创造的同等价值,然后还要再补上劳动课。”杜校长对贫困生专款抵交“插秧费”一事进行了否认,他也不承认发生过不给准考证、毕业证的事情。 该校初三二班的学生张鑫和张淼是姐妹俩。由于交不上插秧费,6月10日被退学回家。此后,由于家长们对此意见都非常大,多次找到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迫于压力,学校让老师们将已被退学的学生都找回来上课。张鑫和张淼在6月29日回到了学校。 是勤工俭学还是为学校挣钱? 在通河县教育局,记者看到了杜斌校长所说的文件。 这份通河县教育局于2004年5月12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春季勤工俭学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校要认真组织,统一安排,校长负总责,班主任、科主任教师亲自领导组织学生开展这次活动;对个别无故不参加集体劳动的学生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合同,按参加同一劳动的学生收益的平均值上缴学校;对临时有病不能参加的,要按本班级学生平均收益交废品补充此项收益,或由学校组织参加校园内劳动,补上劳动课;学生创造的价值,可按三分之一返还学生作为劳动补助,剩余的收益用于补助教育经费和有关大型活动等。这次活动不定指标,劳动时间是中学4天,每天不超过6小时…… 对杜斌校长的采访结束后,记者走出校长室。跟记者一同前来索要毕业证的宫伟同学仍等在门外,他对记者说:“毕业证他们还是不给我。”这时,校教导处黄主任看了一眼送记者出门的校长,对记者说:“没办法,宫伟的毕业证还是不能发给他,除非他补上欠款,这是规定。” 后记 截至发稿时,记者获悉,记者采访后,通河县纪检委等有关部门已组成调查组,到富林乡中学对学校收取学生插秧费事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但7月5日下午,该校已有些班级开始给学生退插秧费。记者对该校初二一班学生王婷婷进行采访时,王婷婷告诉记者,当天下午,她所在班级的全班同学均已得到被退回的60元插秧费,其他的学年也在陆续地给学生退钱。(生活报崔立东)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