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例利用艾滋病犯罪案被告数罪并罚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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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16:21 扬子晚报 | |||||||||
中新网7月6日电据中国法院网报道,近日,利用患有艾滋病而肆意绑架、非法拘禁他人、敲诈勒索财物、抗拒公安机关抓捕的陆吉付,被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1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陆吉付系利辛县刘家集乡陆楼村村民。2002年,陆吉付在卖血中被交叉感染上艾滋病病毒。从2003年起,陆吉付利用老百姓对艾滋病的极度恐惧心理,纠集
2003年农历9月份,被告人陆吉付伙同他人以买棺材为由将陆抗收、李庆好骗至刘家集乡陆石桥庄,以传染艾滋病相威胁,并对二人殴打,勒索赎金4000元。 利辛县艾滋病女患者吕侠之女与利辛县张村镇的一名男青年自由恋爱,吕侠为了能从男方家里多要一些彩礼钱,即请陆吉付等一帮艾滋病患者“帮忙”。2003年8月22日,陆吉付伙同他人以李云侠的儿子与吕侠的女儿私奔为由,将李云侠骗至利辛县中疃镇后冯小学办公室,向男方家庭索要3.6万元的彩礼。此后,李云侠通过中间人送来1000元钱和奶粉等物,在被关押一周之后才得以逃身。 2003年12月15日,陆吉付伙同他人,以刘子文、江兆和、闫应龙以前曾协助乡政府查过他们为由,敲诈刘子文4400元、江兆和7000元、闫应龙7000元。 2004年2月26日,利辛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刑拘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陆吉付正伙同他人在利辛县中疃镇周集街上敲诈他人。在执行刑拘过程中,陆吉付抗拒抓捕,咬破自己的嘴巴,用手将自己的脸涂得血红,随即一口一口将嘴中的血吐向公安民警,并用沾着自己血的手抠挖民警的手,用嘴咬伤民警的小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吉付的行为分别构成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和妨害公务罪,依法数罪并罚。(博信、张健、王红艳、李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