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调整水资源费按取水用途实行分类收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18:52 人民网 | |||||||||
人民网太原7月6日电 记者鲍丹报道:为鼓励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限制地下水超量开采,从本月起山西省调整水资源费的收费标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的范围为我省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部队等自行修建共同管理或联合兴建共同管理的水源工程,自备水源工程按取水用途不同实行分类收费标准。 地下水部分:居民生活及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工业和其它用水非超采区收费标准为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