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急需社会资本“输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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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20:4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记者李萱娜)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6日在此间说,中国高速的城市化进程已使城市生活污水超过工业污水,成为污染水资源的头号凶手,而中国超过半数的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政府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污水处理行业。 数据显示,2003年中国的生活污水排放量达到247.6亿吨,占污水总量的53.8%。然而,660个城市中的61.5%仍然没有污水处理厂。潘岳说,资金短缺是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
这些手段包括:鼓励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TOT(转让-运营-移交)等市场化方式;提供税收、用地、用电和间接信用担保等方面的优惠条件。为了保证投资者的收益,政府将大力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环保局要求各地区限期开征污水处理费。已开征的城市,要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暂时达不到保本微利水平的城市,要制订处理费最低标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潘岳说,明晰政府与污水处理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对这一行业的市场化运作十分重要。政府应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与服务,企业在确保处理效果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提高运行效率,走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的同时,政府也将从法规和监管两方面规范该行业的运作。 潘岳说,环保局将制定一系列操作性强、促进和保障设施建设与运行的政策,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合理的规定,条件成熟后将相关政策内容纳入法律、法规。 此外,环保总局还将尽快制定国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规定,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与拨付、设施运行和污水处理效果等进行严格监管。同时,通过招标选择管理效率高、运营成本低、处理效果好的专业运营单位承担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与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