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彭晋镛被判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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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1:25 时代商报 | |||||||||
新华社电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的湖南常德市原纪委书记彭晋镛受贿、贪污案一审有了结果。7月6日下午,湖南岳阳市法院作出判决:彭晋镛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法院认为,彭晋镛在担任常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常德市政协党组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42.07万元,侵吞公款6.56万元,持有折合110.2万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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