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益能获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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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2:0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定远县建设小学原校长施益能在任期短短四年间受贿36万元。日前,定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法院宣判后,施益能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 经法院查明,在1999年9月至2003年10月,施益能任建设小学校长的4年间,在该校商住楼工程、科教综合楼工程中,共收受三人贿赂36万元。案发后,施益能已退清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施益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犯罪情节严重,鉴于其能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退清了全部赃款,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昊天 丁发)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