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豆奶案昨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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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2:32 新文化报 | |||||||||
“吉化学生豆奶中毒”续 本报吉林讯(记者刘爽)昨日9时许,吉化豆奶中毒学生任迪迪状告吉化集团中小学总校和吉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一案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该案将在7月13日继续开庭审理。
原告任迪迪的代理人、奶奶李玉芬对记者说,任迪迪今年16岁,2001年9月份在吉化集团总校五中初二就读,自从当年9月4日在学校饮用了豆奶后,就出现了腹痛、腹泻、心悸等病症,最终诊断为中毒性心肌炎、苯、汞中毒后遗症等症状。从卫生部门的检测结果来看,系在学校饮用豆奶导致了这些症状的发生。2002年6月份,原告就曾起诉,将吉化集团总校告上法庭,索赔86万余元。由于证据不足,在两次开庭后,又在2003年6月份撤诉。 2004年5月31日,李玉芬再次将吉化集团总校告上法庭,并将吉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列为第二被告。原告认为,第一被告吉化集团总校将非法经营的劣质豆奶销售给原告,中毒后造成原告终身损害,三年不能上学。第二被告吉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收取了豆奶厂商8000元的产品质量监督费用,而没有履行质量承诺保证,由于工作严重失职,给原告造成了终身损害,要求两被告赔偿人民币100.0088万元。 昨日开庭的主要内容是原被告双方充分交换证据并核实证据,因为原告方出示的证据多达100多份,所以整个开庭过程长达4个小时左右。 随后记者采访了被告方吉化集团总校和吉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工作人员,双方都表示将走正常的法律程序,用法律事实来说话。新闻编辑: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