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机关专项治理“两个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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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6:1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蒲宗明记者陈娟)为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今日起至10月底,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两个违规”(违反规定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违反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吊扣证照等严重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据悉,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公安机关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范围为所有未起诉的案件)中存在的违反规定扣押、查封、冻结财产和私自处理、侵占、挪用、贪污、私分涉案财物等违反涉案财物管理的问题;其次是公安机关2002年以来办理的治安行政案件中存在的违反规定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责令停业整顿、吊扣证照问题以及私自处理、侵占、挪用、贪污、私分涉案财物等违反涉案财物管理的问题。 省公安厅要求,对专项治理中清理出的有关款物,依法该移交的移交,该返还的返还,该处理的处理。对于因“两个违规”严重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在专项治理期间顶风违纪,以及隐瞒、包庇或者阻碍查处“两个违规”问题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对于因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治安行政案件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财产权益,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