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查处3起教育经费腐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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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6:3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新华社电广东省纪委6日公布了对3起教育经费腐败案件的查处情况。这3起案件分别为吴川市教育局及原17个镇(街)教办挪用挤占挥霍教育经费案、化州市教育局截留挪用教育经费滥发奖金请客送礼案、信宜市水口中学学生宿舍楼重大质量事故案。纪检监察部门已对2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7人。
湛江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15名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吴川市教育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苏李祺开除党籍、行政撤销科级待遇处分;给予吴川市副市长曹栋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保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大山江镇原教办出纳陈渭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茂名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化州市原副市长陈有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市委常委陈伯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教育局原党总支书记、局长曹华燕党内撤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教育局原计财股长李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茂名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将涉嫌渎职犯罪和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的水口镇原镇委书记刘尧,原镇委副书记、镇长陈重,原镇委委员梁通和包工头梁启清等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信宜市原教育局局长甘松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信宜市原规划局副局长覃济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