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备发电资助标准调高行家上门指导发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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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6:34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通讯员张伟华记者周春燕实习生陈春美)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发区管委会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企业在自备发电机(单机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上)所发电量按每千瓦时资助0.2元的基础上再按0.25元每千瓦时的标准增加资助。这是记者昨日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序用电工作大会”上获悉的。 资助的对象及条件为在开发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在区内组织生产经营的工
具有条件的企业,可在今年10月20日以前向经济发展局提出资助申请。资助的时间从今年7月1日起,一直到9月31日为止。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