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也是“雾里看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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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01 北方晨报 | |||||||||
嘉宾:林雅丽教师 我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同样的东西,放在商场里标价很高,在另一个地方却可以砍价砍到很低。既然明码标价也不能保证价格里面完全没有水分,那就失去了最初的意义。 商家喊出的“天价”很有迷惑性,比如说,要价1000元钱的商品,经过一番讨价还价
我们经常能看到有的店铺、摊位贴出写有“大出血”、“跳楼价”等字样,但很少有人被吸引,我想人们对这类本应充满诱惑的信息已经麻木了,对商家作出的“最低价”的承诺无法信任。 我知道讨价还价是市场经济中一种正常的竞争行为,它建立在买卖双方心中共同的价格底限基础上。但是现在这个底限在消费者心中很模糊,处于明处的消费者无法揣摩商家的心思,在买卖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随着双方心理上的平衡被打破,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感正在消失。我不知道当信任感完全消失后,商家还能以什么作为促销手段呢?到那时就该卖方头疼了。 联系方式:电子邮件:lnasqx@sina100.com;ydy99011@163.com;传真:6366680;来信:鞍山市建国南路241号,邮编114003。见习记者王琳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