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查处3起教育腐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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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05 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广州7月6日电 广东省纪委6日公布了对3起教育经费腐败案件的查处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已对2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7人。 经调查核实,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吴川市教育局及原17个镇(街)教办共挪用挤占挥霍教育经费683.71万元。湛江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15名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吴川市教育局党支部书记、原局长苏李祺开除党籍、行
化州市教育局从1999年1月至2003年6月,通过向发行单位收取图书资料回扣的方法,将所属中小学交纳的图书资料款截留1641.59万元。2002年至2003年6月,该局还占用书杂费2380.86万元,用于平衡预算、补充办公经费、兴建综合楼等。茂名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化州市原副市长陈有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教育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曹华燕党内撤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教育局计财股长李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信宜市水口镇原镇委书记刘尧于1997年6月先后两次在镇领导班子会议上,以带资工程为借口擅自决定水口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不招投标,以“一把手”的身份提议并拍板由无承建工程资质的个体包工头梁启清包工包料承建,致使该宿舍楼成为“豆腐渣”工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经审计,个体包工头梁启清共偷逃税16.3万元。1999年11月,梁启清还向刘尧行贿12.45万元。 茂名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将涉嫌渎职犯罪和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的水口镇原镇委书记刘尧,原镇委副书记、镇长陈重,原镇委委员梁通和包工头梁启清等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