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推行党内通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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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旨在扩大党内事务公开程度,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尚属首次 按照中共《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中共的基层党代表们现在能收到由中央发来的每一期《中央办公厅通讯》等材料。据最新一期的《瞭望》周刊报道说,来自高层的有关人士评价指出,从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开始,直至地方各级党委,扩大了党内事务的公开程度,为党内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将有关决策、重要情况向本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通报。报道说,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将中办通讯等材料发给党代表,是《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规定的直接体现。 参与过《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讨论和研究工作的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认为,《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十项监督制度是多种类、多层面、多通道的一个完整的系统监督体系,可以看作是一个交织的网络,各种制度互为连接和支撑,形成互动。他说,这个制度的运用和发挥,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党内监督水平和党内民主水平。据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