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长一家同堂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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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19 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7月6日上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座无虚席。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肖占武及女儿肖华(因病未出庭)、女婿陈爱国等7名涉嫌经济犯罪的嫌疑人在这里接受法庭的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0年,被告人肖占武在任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收受多名请托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96万元、“三星”牌照相机一部、玉佩一块
1942年出生、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的肖占武,与妻子唐景春共有三个女儿,在肖占武受贿一案中除大女儿和大女婿与本案无关外,唐景春和二女儿肖华因共同受贿卷入肖案;肖华的同居男友韩勇、三女儿肖颖(另案处理)和丈夫陈爱国,因帮助窝藏和转移赃物被检察机关送上法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