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可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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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19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据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记者李薇薇)从7月17日至31日,希望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可到指定地点报名。6日,司法部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事项发布了公告。
公告指出,报名后经复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上列明考试时间、场次和考试地点等,并提供考试地点交通示意图、国家司法考试考场规则、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