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家医院纳入A类医院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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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32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宋维家)7月5日,市卫生局、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大连市妇产医院暨妇幼保健院、大连市儿童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大连市皮肤病医院、大连市结核病医院九家医院纳入A类管理,并按照辽宁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加强计算机及医疗服务收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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