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钱才发赔偿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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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40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西安7月6日电 陕西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公室副主任高巧玲向一名当事人发放赔偿决定书时,违规收取1000元钱的事被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5日下午,榆林市中院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此事的处理结果:对高巧玲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赔偿办副主任的职务。 2001年,陕西省神木县大保当镇农民刘润喜被神木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作者:华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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