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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接案骗当事人31万 哈市一律师被检察院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45 东北新闻网

  日前,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将私下接案、骗取当事人31万元的哈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孔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今年6月,哈市南岗区检察院接到举报,称哈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孔某,在该律师事务所不知晓的情况下,于2002年12月私下接案,并向秦皇岛的当事人张某吹嘘,该单位经理涉嫌合同诈骗购不成刑事责任,该案件属于经济纠纷,并说3天内他就能给办妥,案件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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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马上就能放回。同时,他向当事人收取了11万元的办事费。3天后,当事人张某问孔某犯罪嫌疑人为何没有放回时,孔某又说案件太大,还需有关领导的秘书帮忙才能办成,但还要拿20万元的费用。孔某拿到钱后,又骗当事人说此事正在协调之中。实际上,当时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逮捕。孔某却隐瞒这一事实。2003年7月,该案的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事后,怕事情露馅的孔某开始四处躲避张某,张某在无奈之下,向哈市南岗区公安分局报了案。

  接案后,哈市南岗区公安分局以该案不构成犯罪为由不给予立案调查。哈市南岗区检察院接到举报后,经查认为,律师作为一种特殊职业,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维护社会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孔某作为律师,不但不遵守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反而以律师的身份违反我国律师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私下接案,虚构和隐瞒事实,并又骗取当事人31万元的办事费,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6月初,哈市南岗区检察院按照立案监督程序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月7日,孔某被哈市南岗区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日前,孔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哈市南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黑龙江晨报王相梁 贾杰)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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