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网络成为“老鼠会”的新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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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59 扬子晚报 | |||||||||
“每月只要发10封电子邮件,你每月收入100000元。”某网站宣称“只要投资50元,能让平凡的你在一年之内成为派头十足的百万富翁!”世上真会有这样的好事情? 记者日前“挂”在网上的时候,突然一个叫“小薇”的网民闯过来,神秘兮兮地说有一个发大财的机会,“投资只需50元,而回报却是巨大的!”并极力怂恿记者上她的个人网站,看看这个“财富倍增”计划。
记者点击“小薇”提供的网址。这个网站宣称的“财富倍增计划”就是让每个参加者努力发展“下级”,组成“金字塔型”的网络“销售”结构,每个下级要从银行汇出50元,让他的四级“上级”和网站平分。然后就可以拥有个性化的一整套网站,用这个网站去发展“下级”。这个网站称,进入“销售”系统后,不需要推销任何产品,“只需告诉别人你的这个网站,让别人注册并汇出50元钱就行了。你可以从每个一级代理处得到10元,每个二级代理处得到10元,每个三级代理处得到10元,每个四级代理处得到10元。我们改变了正常的数理逻辑思维,这是其他任何赚钱模式都赶超不上的!” 网站自称,在刚刚过去的上个月,全国已有15341人加入了这个网站“淘金”。“小薇”告诉记者,她干这个两个月,发展下级235个,赚了2350元。她称这个数目是真的,“不过很辛苦,天天上网发帖宣传”。为了让记者成为她的“下级”后再多拉人入伙,好给她分成,“小薇”给记者传授发展“下级”的秘诀:“泡泡,QQ多加朋友,大的论坛多发帖子。” “小薇”们沉迷其中的这种活动,让记者想起了“传销”,该不会是“老鼠会”在网络上找到了新家吧? 记者咨询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该所业务主任李艳峰律师在了解了这个网络金钱游戏后认为,这种活动的性质比传销要恶劣。因为传销好歹还有个产品作为载体,但是这种活动没有实质性的交易内容,倒是很符合“诈骗犯罪”的两个主要特征: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事实真相。这种活动虽然自称是“销售”,但是没有实质性的产品,它自称卖的是“信息”,但这种“信息”只不过是个幌子,实际上就是一种“骗人的方法”。合法的销售是一种交换行为,但是网民汇出50元换来什么呢?虽说从“上级”来看,他的付出可能有回报,但是从最终端的人来看,他们的钱不可能收回。这种金钱游戏参加的人越多,终端的受害者基数就越大,受害者的总体损失就越大。唯一肯定赚大钱的只有网站。不久前,在国外也出现了一家叫“财富联盟”的站点,许诺只要用户付出250美元,能得到每月5000美元以上的收益。最后的结果是95%以上的参与者都赔了钱。这种骗术虽然穿上了网络和信息化的外衣,但是“画皮”后面的“伎俩”并不新鲜,实质是“老鼠会”的网络版。陈炳山(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