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原国税局长翁婿父女同堂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8:19 天津日报 | |||||||||
汤计白冰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7月6日电(记者汤计白冰)7月6日上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座无虚席。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肖占武及女儿肖华(因病未出庭)、女婿陈爱国等7名涉嫌经济犯罪的嫌疑人在这里接受法庭的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0年,被告人肖占武在任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内蒙古国税局进行工程建设、采购设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名请托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96万元、“三星”牌照相机一部、玉佩一块;1996年至2000年,肖占武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内蒙古国税局进行工程建设中,与二女儿肖华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请托人钱财214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2年,被告人肖占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提职、提级、调动工作和为下属单位批准基建工程立项、拨款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54.7万元、美元3.47万元、购物代金券5000元、镀箔金的“八骏图”一幅。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肖占武有319万多元人民币、8.3万多美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