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公告:港澳居民可报名参加司法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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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8:25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7日消息:昨天,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就港澳居民参加今年司法考试的具体事项发出公告。报名时间为2004年7月17日至31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港澳)报名表一式两份。此报名表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审验;未下载的人员,可直接在报名处现场领取、填写和提交审验。(二)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公证后的复印件一份。(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四)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五)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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