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第一硕鼠”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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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8:36 汉网 | |||||||||
5月18日,长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原长春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齐魁范涉嫌重大经济违纪违法案件,违纪违法金额累计1005.5892万元,是迄今为止发生在长春市最大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大经济违纪违法案件。 5月19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齐魁范的贪污、受贿、单位行贿罪一审进行公开审判,判处长春市粮油食品供应总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81万元,判处齐魁范犯贪污罪,
7月5日,辽宁省高法核准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新文化报》/杨李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