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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违规“自治”遭抵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8:4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盛木生)只因一些住户的卫生费未交,整个小区的垃圾堆积成“山”、无人清理,合肥市科技苑小区的十几名住户联名向本报记者反映该小区物业管理混乱。

  垃圾成堆无人清理7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科技苑小区,发现小区的公用走道上堆满了垃圾,苍蝇乱飞,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小区里看车棚的赵师傅告诉记者,以前有专人清理垃圾,但由于一些用户不交卫生费,六七天前负责小区卫生的人撒手不干了,小区的垃圾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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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打扫了。居民张大爷说,大家的怨声很大,可惜没人出头来解决这个问题。

  为什么不交卫生费?

  在小区的公示栏中,记者看到被公布不交卫生费的住户约有40多户。据了解,该小区的卫生费每月仅为10元。被公布名单中的一户人家解释说,他们并不在乎这10元钱,而是负责收费人的产生不符合规定,他们不承认其合法性。

  物业管理小区“自治”

  科技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之一的宋女士说,去年7月份,先后有几家物业公司前来投标物管都没成功,后经过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自治”。业主委员会中一名周姓委员申请组成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由于种种原因,周没有干成。最后由宋女士向小区居民收取费用,用于小区的日常管理。宋女士强调“这是不得已的办法”。

  物业管理决定采取小区“自治”的方式后,科技苑小区业主委员会7名委员对该由谁来组织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发生分歧,其中5名委员辞职不干。

  科技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王主任告诉记者,业主委员参与小区物业管理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但一直以来都没有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只好让宋女士代为收取费用进行管理。”

  物管“自治”属违规“物业管理搞小区‘自治’严重违反了国家法规,物业管理只能由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独立法人才能经营。”合肥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的李处长说,同时业主委员会委员参与小区物业管理的做法更是不允许的。科技苑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小区“自治”肯定行不通。至于让业主委员会委员宋女士收取管理费,没有相关的法规依据,如果有居民提出异议,应当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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