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安民警因公负伤救治有保障 柳州市公安局开通“绿色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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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8:47 公安部网站 | |||||||||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和柳州市卫生局联合印发了一份深受广大民警欢迎的文件,正式开通了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柳州市公安局民警因负伤紧急救治和“绿色通道”建设工作规程》规定:凡因公负伤需要紧急救治的公安民警和因见义勇为需紧急救治的群众,以及公安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紧急救治的其它情况,均属于紧急救治的范围。民警因公负伤可凭警察证、工作证在各急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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