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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花厂涉嫌雇用童工 厂方辩称"暑期工"(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8:50 新华网
  普宁市数十名中小学生被哄来深打“暑期工”,律师称厂方此举违法
核心提示

  暑假来了。当深圳许多孩子正忙着参加夏令营或者出门旅游的时候,来自粤东普宁市的数十名未满16周岁的中小学生在某些人的哄骗之下,参加“暑期打工团”进入龙岗“永兴”和“信利”两家塑料花厂做工,在弥漫着化学品气味的厂房里,每做1200朵塑料花获得20元酬劳。

  读者报料

  14岁少女被骗来深打工

  日前,家住龙华的吴先生向本报报料称,其普宁老家亲戚的女儿被人骗到龙岗区坪地第三工业区的永兴工艺厂打工。这孩子刚过完14岁的生日,还不满16周岁,因而永兴工艺厂有雇用童工的嫌疑。

  吴先生还告诉记者,他去接孩子回家时发现,当时在孩子住的寝室里还有10来个年龄相仿的孩子,其中有好几个看上去只有10岁左右。

  孩子自述

  40余小伙伴被哄来深

  昨日上午10点,记者见到了正在吴先生家开心地看着动画片的小宁(化名),面对记者的提问,小宁似乎不大想提起身为“童工”的经历,哪怕这段经历只有两天。

  今年读6年级的小宁告诉记者,她是跟着小伙伴一起来的。放假没几天,小宁同村的小伙伴找到她,问愿不愿意跟大家一起去深圳打工。这位小伙伴告诉小宁,可以去深圳龙岗坪地的工厂做塑胶花,“做120朵花可以赚到20块钱,而且包吃包住,做一个暑假就可以回来了”。小宁当时心想,反正可以跟朋友在一块,又可以利用暑假期间赚点学费,便点头同意了。

  7月3日早上6点半,小宁跟着40多个小伙伴在一名“介绍人”的带领下上了开往深圳的大巴。

  一间宿舍挤了20人

  到了坪地第三工业区后,小宁被告知有两个厂可以进,“各自的朋友可以选择在一起‘上班’”。于是小宁就和小伙伴一起进入“永兴”厂,部分孩子则去了对面的“信利”厂。在本子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之后,孩子们被带到宿舍。走进宿舍,小宁发现10来平方米的单间宿舍里摆满了上下铺的铁床,中间仅留下很窄的一条通道,里面已经住进了3名20来岁的女工。小宁等17名孩子就挤在这不大的单间里,有的甚至只能两人一张床,而且只有一台很小的吊扇。

  11个小时赚了5块钱

  第二天正式“开工”,小宁的工作是将花瓣粘贴在花朵上。“上班”时间是从早上7点30到晚上9点30,午饭和晚饭各有一个半小时的吃饭和休息时间。而工厂提供的饭菜,用小宁的话来说是“十分恶心,感觉很脏”,她一天几乎什么都没有吃。

  晚上下班后,小宁领到了一张计算任务量的卡。由于并不熟练,小宁一天下来只做了不到300朵花,更让小宁气愤的是,原先“120朵花20元”是骗人的,真正的“工资”是1200朵花20元!这样算下来,这一天干了11个钟头才赚到5块钱,小宁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而就在此时,吴先生和太太一起赶到了永兴厂。

  亲戚评说

  当晚领走4名孩子

  7月4日晚上,吴先生接到小宁妈妈电话,得知小宁已到了深圳。小宁的妈妈在电话中说,老家许多到坪地打过工的孩子回去后都说工厂条件很不好,她很担心小宁。吴先生立即叫了辆车和妻子一起赶到坪地第三工业区。

  赶到永兴厂时已经临近晚上10点了,一个中年妇女接待了吴先生。“这位女士显得有些不耐烦,要我去找带孩子们来的‘中间人’。”在吴先生一再要求下,这位女士让他看了花名册。吴先生一眼就看到了小宁的名字。随后,吴先生便来到宿舍领回了小宁。而小宁的几个伙伴见小宁要回家了,也嚷嚷着要吴先生领自己回去。最后,吴先生在留下了身份证复印件,领走了4名孩子。

  孩子还小难防“万一”

  “工厂的做法实在太过分!”吴先生气愤地说,这些孩子都在10到15岁之间,还不懂事,也不懂得照顾自己。“到了永兴厂以后,厂里没有安排专人照顾他们,万一走丢了或者被人拐骗了怎么办?工厂也没有对孩子进行安全培训,厂房、宿舍的过道里都堆满了塑胶原料等易燃物品,万一出现事故,这些孩子怎么办?”吴先生说,这些孩子都不满16周岁,工厂雇用孩子做工本来就是非法的。

  而小宁告诉记者,有些在对面厂做工的孩子,由于要用针,手经常被扎破。

  记者暗访

  11岁孩子制作塑胶花

  昨日下午,记者假扮孩子的亲戚来到坪地,并在“永兴”厂和“信利”厂内目睹了这些中小学生做工的场景。

  在“永兴”厂,记者佯称要找一个11岁左右的亲戚,要求查看花名册。该厂的一位工作人员称管花名册的女士不在,但记者可以直接到二楼的厂房去找。于是,记者来到二楼的厂房。近百平米的厂房内40余名女工正在制作塑料花,而其中掺杂着不少稚嫩的面孔,粗略一数,10来岁左右的孩子有10余名。在厂房的一角,记者看到4名女孩正围着张方桌粘花瓣。当记者问她们的年龄时,其中一名孩子回答11岁。

  1天进了36名孩子

  随后,记者来到“信利”厂。该厂一位工作人员主动拿出花名册要记者查看,并称孩子都是对面“永兴”厂送过来的。在花名册上,记者又看到了近20名孩子签下的名字。

  半个小时后,记者又来到“永兴”厂,并见到了管花名册的女士。在花名册上,记者发现从普宁来的孩子是从7月1日到3日分3批到的,而且一天比一天多,7月3日一天就有36名孩子进入了“永兴”厂。

  工厂辩解

  是“暑期工”不是“童工”

  “这些孩子不是童工,而是暑期工。”面对记者的质问,“永兴”厂这位女士如此解释。她说,这些孩子都是中小学学生,“利用暑假期间出来赚点钱”。她表示,孩子并不是工厂主动招的,而是孩子的老乡在普宁召集后送过来的。

  当记者问小孩要是出了事怎么办时,这位女士说,工厂平时不让孩子出门,即使是来人领走除了要认识以外,还必须留下身份证的复印件并打领条,“我们是很负责任的!”

  律师说法

  雇用未成年人属违法

  针对“永兴”和“信利”两家工厂雇用中小学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广东启信通证律师事务所李天生律师表示,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条规定属于禁止性规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犯这种禁止性规范,所以任何企业不得以所谓的“短期工”、“暑期工”或者“自愿上门”为理由雇用未成年人。只要雇用了未成年人,就可以视为违法。

  短评

  怎能使用童工?

  普宁市数十名未满16周岁的中小学生在成人同乡的“带领”下,参加“暑期打工团”进入龙岗两家塑料花厂做工,不管称他们为“暑期工”还是“短期工”,都是“童工”。也不管工厂管理多么“严格”,多么“负责”,总之使用童工就是违法。

  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统称使用童工)。

  只有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显然,龙岗两家塑料花厂不在此列。

  国家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孩子还小”,所以还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工厂以孩子们“自愿”为由是说不过去的,即使征得了家长的同意,也是说不过去的。

  在化学品气味的厂房里每天工作11个小时,一个单间宿舍挤上17个孩子和3名青年女工,这就是孩子们的工作生活环境。即使工厂及“介绍人”是法盲,起码也应该问问自己的良知。

  对于工厂及“介绍人”的行为,应该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而孩子们的“自愿”是因为“可以利用暑假期间赚点学费”,则令我们产生更为沉重的思考。(马丁 陈荻 杨长虹)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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